摘要:5月7日,咸宁市咸安区开展禁捕工作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对农贸市场经营户检查是否有“野生河鲜”“江鲜”等产品,督促经营户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并如实做好台账记录,不得采购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及制品。
5月7日,咸宁市咸安区开展禁捕工作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由咸安区禁捕办牵头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参与。
从西凉湖东保护站集中统一乘船出发,巡查西凉湖咸安水域,检查组主要打击湖区内的违法捕捞行为,并对咸安农贸批发市场、菜市场、餐饮行业经营销售湖鲜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对农贸市场经营户检查是否有“野生河鲜”“江鲜”等产品,督促经营户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并如实做好台账记录,不得采购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及制品。进一步对辖区内的餐饮店的招牌和菜单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和指导,再一次张贴“长江禁渔”公告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此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检查农贸市场2家,餐饮单位6家,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120余份。此次专项联合行动旨在进一步巩固禁捕成果,大力整顿市场监管各环节的涉渔违法行为,坚决斩断产业链条,实现“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工作目标。(李洋 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