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长江“十年禁渔”禁捕退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渔船渔民退捕基本完成。
12月15日,农业农村部就介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阶段性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举行发布会。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在发布会上表示,“经过逐船逐户建档立卡,沿江10省(市)共核定退捕渔船11.1万艘、渔民23.1万人。”
15日,农业农村部就介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阶段性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举行发布会。 中新网记者 谢艺观 摄
长江流域渔船渔民退捕基本完成
据马毅介绍,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砂采石等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珍稀特有物种持续衰退,经济鱼类资源接近枯竭,生物完整性指数降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为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农业农村部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会同有关部门健全部际协调机制,组建跨部门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力推进禁捕退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马毅称。
“‘一江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重点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8.4万艘、渔民18万人,已全部提前退捕上岸;各省(市)自主确定的其他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2.7万艘、渔民5.1万人,已提前完成2020年退捕任务,剩余1599艘、3072人将按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退捕。”马毅指出。
渔民安置保障稳步推进
长江“十年禁渔”关系到23万渔民的生计,如何保障他们的生活,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对此,马毅表示,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大统筹指导力度,截至12月4日,中央财政原计划安排的92亿元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各地落实资金114.6亿元。
“近日,为更好支持地方加快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中央财政又一次性新增安排38亿元补助资金,综合考虑退捕渔民数量、地方财政保障和困难情况、工作绩效评价、执法能力建设、国家级贫困县数量等方面,支持地方按规定统筹用于禁捕退捕相关工作。”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副司长姜大峪透露。
据姜大峪介绍,在前期工作基础上,11月4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度沿江十省市长江禁捕退捕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据调度,截至12月4日,中央、地方各级财政已安排资金206.63亿元,实际支出资金148.53亿元。
除了资金到位,“截至12月11日,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扶持创业和公益岗位安置等措施,各地累计落实社会保障21.8万人,帮助16.5万人实现转产就业。同时,积极帮助渔民解决上学、看病、住房等实际困难,确保上岸有出路、就业有门路、生活有保障。”马毅说。
打击非法捕捞,禁止以长江野生鱼为噱头宣传营销
渔民退捕已基本完成,打击非法捕捞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破获一批违法案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持续严打高压态势。”马毅表示,6月底以来,沿江执法机构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160起,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2万艘,查获涉案人员7999人,有力遏制了非法捕捞多发态势。
马毅还提到,目前,各地正在组织开展“四清四无”(清江、清湖、清船、清网,无捕捞船舶、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大排查,从16日起部际协调机制还将组织禁捕退捕工作大督查和“四清四无”情况水上大排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紧盯捕捞、运输、销售等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有组织、链条化、成团伙的非法捕捞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幕后的组织者、获利者和保护伞。”马毅称。
另外,“还将建立健全水产品采购、销售、加工、合法来源凭证制度,严格禁止以‘长江野生鱼’为噱头的宣传营销活动。”马毅补充道,着力构建“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谢艺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