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两会特派记者李涛 郭敏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百姓的餐桌安全,历来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随着全国两会的临近,更加成为舆论焦点话题。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进一步完善问题,尤为引人重视。”全国人大代表,中粮集团党组副书记、总裁于旭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于2006年11月1日,迄今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时至今日,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该法亟需进一步完善。
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于旭波曾提出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立法议案。当年,农业农村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牵头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采纳了于旭波的部分建议,对该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送审稿部分条款细节仍有进一步优化空间,如细化农产品分类、明确农业投入品定义、加强农业技术标准配套支撑、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范围和法律责任等。”于旭波代表表示。
今年2月,中国蔬菜协会对126家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的《农产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调查》显示,96%的受访从业者对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表示担心,69%担心农产品违规使用添加剂问题。目前,我国已针对农药、兽药发布多项食品安全标准,但配套检验方法尚不健全,跟进速度相对较慢。消费者对天然、绿色、营养、健康农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富硒大米、富硒鸡蛋等农产品销售火爆,带来农产品保健防癌功能宣传问题,凸显出农产品营养健康标准发展的相对滞后。生鲜农产品线上线下快捷消费增长的趋势,也对农产品冷链标准体系建设提出进一步要求。
针对这些问题,于旭波代表建议强化农业投入品安全风险分析和管控、完善农产品营养健康标准体系,以及加快搭建农产品冷链流通技术标准。尤其是,在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标准配套支撑方面,可结合“健康中国”战略和“精准扶贫”政策,借鉴发达农业国家先进经验,搭建农产品营养健康指标体系。同时,还可加强政策对农业基地、合作社建设冷链仓储物流设施的扶持力度,尤其针对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农产品流通特殊要求,采用更严谨的标准、更严格的监管,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保障物资供应。
于旭波代表还就提高农产品信息追溯能力问题提出进一步的完善建议。他主张,可加强农产品溯源系统涉及到的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合作,加强追溯平台的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进一步细化农产品质量追溯和投入品追溯规范。
于旭波代表建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在总则的基础上,对初级产品、初级加工农产品进一步明确定义,将农产品分为植物农产品、动物农产品、微生物农产品等类别,并将具体品种通过目录方式体现,增加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适当扩大农产品法律责任主体,将个体农户全面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加重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于旭波代表提出的专业建议,来自于他服务中粮集团多年来在农粮领域的实践和思考。作为我国农粮行业龙头企业,中粮集团长期致力于全产业链打造,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模式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