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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意识

2019-10-23 11:49来源:经济日报编辑:吕可意
  

日前有媒体在宁夏中卫市等地调研发现,在当地枸杞交易市场,部分不法商户存在仿冒“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情况,还有个别商户为了让干枸杞防虫、卖相好,以严禁用于食品行业的工业硫磺熏制枸杞,或用焦亚硫酸钠对枸杞浸泡烘制。硫磺中含有的砷及过量的焦亚硫酸钠,都能损伤人体肝肾。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推进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国家对特色农产品实行地理标志保护,旨在打造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高效农业发展,规范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秩序。农产品地理标志来之不易,但像“中宁枸杞”一样疏于保护的情况并不鲜见,这将严重影响地理标志的公信力和品牌效应。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一种农产品品牌,也是一种集体商标,应当加强集体商标保护,实行授权使用,谨防滥用行为伤害集体商标。以“中宁枸杞”为例,中宁县大量外地枸杞滥竽充数,在市场上公然出售,无疑是放任“劣币驱逐良币”。同时,大量小作坊的存在,也不利于地理标志保护。保护集体商标,可以授权规模企业使用,实行规模化生产管理,让企业去履行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信誉的维护责任。

为此,政府应强化品牌化管理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同行监督。在此基础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一方面,要为品牌化管理搭建平台,引导企业和农户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产品建设和管理,构建企业与农户互惠互利的良性经营环境。另一方面,应当指导建立行业协会,形成共同遵循的行业规范,强化对生产环境、原料使用、加工工艺、出厂检验等全环节的约束和监管。同时,应加强监管力度,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全链条监管,完善枸杞产地溯源机制,做好源头管理;还要做好正品授权,方便消费者分清真伪等。

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打响“品牌保卫战”,将不法商家清除出市场,保护诚信商家的合法利益,才能让农产品地理标志真正发挥应有作用。(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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