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记者李涛 郭敏)作为科普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科普工作能够增加公众对农业基本知识的了解,对青少年开展科学启蒙、提升农民科学素质,让生态农业观念走进农村、走近农民,树立大众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是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水平的重要抓手与着力点。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秦光蔚
针对粮食浪费、化肥农药过量使用带来危害等问题,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秦光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加强我国农业科普工作。
2021年6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为未来15年科学素质建设勾画新蓝图,提出“2025年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超过15%,到2035年达到25%”的硬指标。秦光蔚代表指出,农业科普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但其作为一项社会工程,在性质上仅确定其公益性,从市场经济条件下和从法律上还有失全面,特别是在当前农业科普经费不足的条件下,从事科普工作的集体和个人如果仅组织公益性的科普活动,难以保证科普事业的长期稳定开展。
就目前农业科普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秦光蔚代表总结如下:一是科普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社会广泛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相关农业科普机构开展科普活动较为零散,组织程度低,缺乏全社会参与的联合机制;三是农业科普活动的开展缺乏相关的监测、评估环节,没有形成完整的考评链条和高效的反馈体系。
为促进农业科普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地开展,秦光蔚代表提出三方面建议:
一是构建科学、完善、高效的科普工作机制。推行农业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议分管农业的党政领导挂帅,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为农业科普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通过党政领导工作机制,引导各类农业科协、农业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农村基层组织积极主动参与、协同配合、优势互补,聚焦农民、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建立起常态性农业科普活动机制,并针对科普活动的相关方制定合理的评价与考核机制。
二是推进地方性农业科普立法工作。明确新阶段农业科普工作的内涵、外延、基本属性及主要特征,确定社会组织、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媒体等各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和规范政府部门的权力,加强政策梳理、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切实推行省、市两级农业科普的立法工作。
三是多渠道加大农业科普经费投入。通过政府招标、社会资本投入、境内外组织或个人捐助等形式,形成多元化的农业科普基金投入渠道。政府部门将农业科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范畴,并考虑到各地区间发展差异,设立最低农业科普资金投入,逐步提高农业科普投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