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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

2020-02-06 9:06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编辑:吕可意
摘要:2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部署开展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要求抽查不干扰、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过程,将产品质量与数量放到同样重要位置,强化公正监管。对抽查发现存在不合格口罩产品的,责令企业迅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组织生产。

  

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突出抓好日用防护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按照“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要求”的原则,组织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

《通知》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是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等口罩生产企业相对较多的省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口罩生产企业实施抽查。

《通知》明确抽查产品为非医用随弃式口罩,具体包括执行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的防尘口罩和日常防护型口罩等两类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编制了监督抽查方案和抽查实施细则,选定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作为专项抽查的技术支撑单位,协调解决抽样检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同时还委托了5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辅助。

《通知》要求抽查不干扰、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过程,将产品质量与数量放到同样重要位置,强化公正监管。对抽查发现存在不合格口罩产品的,责令企业迅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组织生产。对故意违法生产不合格口罩产品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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