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征求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分为九项检查项目,每项检查项目又分为不同内容,对检查方发进行了细致规定。
征求意见稿对食品经营许可及信息公示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备餐、供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等检查项目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对每个检查项目有分不同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要检查网络餐饮服务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简称平台)、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情况,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审查情况,数据保存和交易信息记录,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要求,送餐人员培训和管理等与老百姓食品卫生安全密切相关的内容。
公告表示,为进一步细化基层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和要求,指导基层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推进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施,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前以电子邮件反馈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