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秋冬季,天气转凉,为预防秋冬季节食物中毒,日前,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联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2020年秋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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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秋冬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意识,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饭店,尽量选择煮熟煮透的食物,慎食生菜凉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喝生水。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团体餐接待单位等集体用餐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管理,特别要妥善存储食物,及时检查并清理废弃腐败变质、超保质期食品,认真检查厨房、原材料库房、操作间的相关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严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谨慎食用冬季药膳
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各类食堂、婚丧宴席和会议聚餐等群体用餐单位及社会餐饮企业严禁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加工食物。家庭、个人不要擅自加工(泡制)、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预防腌制类食品中毒
腌制类食品在腌制发酵过程中容易产生如亚硝酸胺等有害物质而引起中毒,一次食用过多或食用已变质的酸菜、咸菜或腊肉,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亚硝酸盐要单独存放,不要与食盐、绵白糖等食物混放,避免误食造成中毒。
安全食用火锅
秋冬季来临,火锅成为广受消费者欢迎的餐饮方式之一。吃火锅时要坚持生熟分离、防止交叉污染;各类食材必须充分煮熟煮透,方可食用;慎用海鲜产品、四季豆、野生菌、鲜黄花菜等食品,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同时要注意合理饮食,避免暴饮暴食。
加大对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体聚餐的监管力度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指导人民群众科学烹饪、合理膳食,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登记备案和安全指导,严禁提供无生产许可和检测合格报告的酒类,严禁提供剁生、百(血)旺等有生肉(血)成分的高风险食品,防止各类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广大市民朋友,若不慎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以免延误病情;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漏报、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