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19年9月起至2020年12月,宁夏自治区开展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紧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办案力度,落实“处罚到人”。
11月22日,记者从携手联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检察机关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专项行动,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民众的健康与切身利益,一直是相关部门工作的重点之一。据了解,2017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立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达150件。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宁夏检察机关将强化资格罚,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将其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对其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市场监管方面,宁夏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84个,取缔无证照“小饭桌”11个。
同时,宁夏药品监管部门出版实施了《宁夏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7年版)》和《宁夏中药材标准(2018年版)》,进一步健全了宁夏药品安全标准体系,并完成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2834次。 (于翔 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