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螃蟹集中上市的时节。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发文要求,沿江各市农业农村局加强江蟹捕捞管理,严厉整治打击违禁违法江蟹捕捞行为,实现长江安徽段无江蟹捕捞的管理目标。
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2019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但据9月中下旬省农业农村厅执法检查发现,我省长江段不同程度存在违规捕捞中华绒螯蟹(河蟹)现象。通知要求沿江各市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巡查。渔政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地区、交叉区域重点监管。在非法捕捞多发、易发水域,落实属地责任,开展分片包干、死看硬守、蹲点驻守式检查。在市际交界水域,组织开展联合巡航执法,明确管理目标,提升管理效能。现在正值江蟹捕捞的黄金季节,少数渔民会因高利润而铤而走险。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水域,加强与公安、海事部门的联合执法,严厉整治打击违禁违法江蟹捕捞行为。(史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