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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开展2019年蔬菜水果抽查工作

2019-03-01 16:17 来源:山东新闻网 编辑:娃娃
  

山东近期将开展2019年全省上半年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2019年上半年按季度开展两次监督抽查工作,检测机构要主动联系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分别于3月10日前、5月17日完成抽样工作。检测机构要分别在3月24日前、6月2日完成检测结果确认,并按要求报送项目汇总单位和省农业农村厅。

蔬菜、水果抽样对象以当地蔬菜、水果主产区的规模化基地、散户为重点,各环节抽样比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地域上以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主产区为重点。

各市被抽检的蔬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种植单位不得少于10个,种植村的散户不得少于10个;被抽检的蔬菜生产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等规模化种植单位不得与被抽检的村相重合。

本次监督抽查的蔬菜品种以韭菜、芹菜、豇豆、芸豆、普通白菜(白菜、青菜、油菜及小白菜)等为重点,同时兼顾黄瓜、番茄、辣椒、茄子等时令蔬菜品种,时令品种应不超出瓜菜类、茄果类、叶菜类、鳞茎类、豆类蔬菜范围。本次监督抽查的水果品种,第一季度为草莓,第二季度由各市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抽样由当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执法人员负责,并进行样品确认工作。抽样人员抽样时要检查生产记录。检测机构派人跟随抽样,并对采集的样品进行预处理。被抽样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抽检,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抽样人员应当告知拒绝抽样的后果和处理措施,现场填写监督抽查拒检确认文书,由抽样人员和见证人共同签字,对被抽查农产品以不合格论处。抽检样品产地要明确,做到样品可追溯。抽样时要如实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通知书》。

抽样后样品由检测机构进行预处理,样品分为三份,一份用于检测(正样)、一份用于需要时复查或确证用(副样)、一份作留样备用(备样),均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应进行封存,受检单位和抽样单位均应在封条上签字、捺印或盖章。

根据国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GB2763-2016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批次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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