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10大类共946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18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蜂产品。
李沧区盈顺福超市销售的标称虞城县新兴养蜂场生产的枣花蜂蜜霉菌计数超标。
2.糕点。
河口区新户小勇青菜水果店销售的标称河北泽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江米条(油炸类糕点),酸价(以脂肪计)超标,为假冒产品;威海市环翠区汇锦源食品销售中心销售的标称尉氏县达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酸价(以脂肪计)超标;山东邦达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波恒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面包(软式面包),酸价(以脂肪计)超标;莒县钱家屯新宇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宁晋县奥远食品厂生产的欧式绿豆饼,富马酸二甲酯超标。
3.罐头。
高唐县尚斌海鲜调料批发部销售的标称蓟县小彩食品厂生产的栗子罐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
4.酒类。
临沭县金运达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玖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醉呼头高粱特酿酒(配制酒),酒精度(20℃)不合格。
5.调味品。
济宁市兖州区天瑞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石家庄市味全居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精(分装)谷氨酸钠不合格。
6.水果制品。
东营市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垦利胜兴店销售的标称元谋金嘉园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女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产品涉嫌假冒。
7.食用农产品。
枣庄建信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超标;薛城区昊坤百货超市销售的本地芹菜,氧乐果超标;薛城区昊坤百货超市销售的小豆芽和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超标;薛城区飞宇百货超市销售的西芹,毒死蜱超标;薛城区飞宇百货超市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超标;龙口市黄城铭洋超市松韵店销售的豇豆,氧乐果超标;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销售的鸡胗,呋喃妥因代谢物超标;历城区高振花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油菜,氟虫腈超标;李沧区飞鱼穿梭水产店销售的鲤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李沧区飞鱼穿梭水产店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李沧区莺歌燕舞水产商行销售的大菱鲆,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东营区安润水产鱼行销售的多宝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李沧区黄丽萍水产店销售的草鱼,氯霉素超标;李沧区黄丽萍水产店销售的鲫鱼,氯霉素超标;朱秀英水果店销售的莱阳梨,毒死蜱超标;李沧区珍滋味生鲜肉店销售的鸡全腿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崂山区华少豆腐坊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超标;崂山区麦佳豆香坊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外省市场监管部门。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仍发现通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