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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网络订餐安全 山东责令整改8650家餐饮业户

2019-05-16 15:14 来源:大众日报·新锐大众 编辑:刘颖
  

5月16日上午,大众日报·新锐大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媒体通气会获悉,为了净化网络订餐环境,确保网络订餐安全,自今年4月26日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净化网络订餐专项检查行动。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开展20天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入网餐饮业户59661家,责令停业1038家,责令整改8650家,下线入网业户6208家,对违法违规入网餐饮业户立案71件,对第三方平台立案12件。

目前,专项行动已经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从5月21日至7月20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线上线下联动,双管齐下,齐抓共管,针对网络订餐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整治力度,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坚决予以查处;违法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通过集中整治,使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网络订餐得到有效净化。

此外,为加强网络订餐监管,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要求,第三方平台设立的分支机构必须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通过审查登记解决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督促第三方平台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督促第三方平台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等;第三方平台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定期清洁配送容器,如实记录订单信息;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要求第三方平台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要求要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发生变更,及时更新;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要在本实体店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经营者加工制作;要保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要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不受污染;在餐饮服务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信息要真实。

另据了解,根据前期专项检查情况,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依法对美团、饿了么两大平台进行行政约谈,通报美团、饿了么在网络订餐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平台落实法定责任。实施“以网管网”,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智慧监管,及时发现网络订餐“黑窝点”,及时进行查处。制定山东省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针对当前网络订餐监管难点及薄弱环节、短板,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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