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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检查

2019-04-29 11:32 来源:齐鲁网 编辑:刘颖
  

记者4月28日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加强校园周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学生饮食健康,省市场监管局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检查。

此次集中检查的重点为辖区内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者,包括文具店、超市、食品摊点等。

以调味面制品、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糖果、饮料等重点品种,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超范围经营,食品摊点是否备案等。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食品是否同非食品混放销售、销售散装食品有无防尘防虫设施,经营许可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等。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等。是否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无”食品、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

此次集中检查,各地监管部门将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统计,单独建立监管台账。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明确监管责任人,确保学校周边每个食品经营店铺都有人监管。结合检查了解校园周边销售食品的主要供货来源,统计相关供货商、代理商情况。

在各市局网站公布本辖区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者信息,至少每月更新一次,供公众查询。对日常监管中发现食品经营者经营场所发生变化而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超范围经营、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未按要求销售食品等情形,能够现场整改的,责令经营者现场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产品,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必要时查扣问题食品或实施监督抽检。对拒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到位,以及销售“三无”、超过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依法顶格处罚,检查、处罚情况要向社会公布。对未备案的食品摊点,通报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置。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还将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加密抽检频次、覆盖全部品种依法核查处置不合格产品,及时发布抽检信息。

各地监管部门还将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健康饮食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学校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食品、违法经营者信息,教育引导学生避免购买问题食品,养成健康的食品消费习惯。联合教育部门、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发放“远离五毛食品 守护身体健康—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结合排查向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发放“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等,共同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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