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并立案查处2件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件。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少颖 韩玉斌)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形象颇受人们喜爱。为全面有效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发现、查处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违法行为,日前,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并立案查处2件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件。
据了解,在对食品、纪念品等重点场所专项检查中,该局执法人员在某蛋糕店公众号内发现其发布的宣传材料中含有“用蛋糕助力冬奥”字样,宣传内使用“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并附“冰墩墩”样式蛋糕;在某经营店中发现销售“冰墩墩”“雪容融”面塑。上述两种行为涉嫌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已分别立案调查。
对此,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48号公告,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等奥林匹克标志实施保护,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著作权人,已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已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因此,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