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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市场监管局:《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办法》已实施

2021-07-08 14:49:05 来源:黄三角早报 编辑:郑添元
摘要:日前,《东营市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办法》已全面实施。该《办法》明确要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结合辖区食用农产品监管实际,组织实施快速检测工作,主要抽查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4大类食用农产品。

  

近日,记者从东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东营市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办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是山东省内第一个出台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办法。据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具有检测时间短、成本低、效率高和方便快捷等特点,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辅助手段,特别适用于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监管。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有效发挥快速检测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科起草了《东营市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办法》。

东营市连续两年将建设食品安全快检体系列为全市民生实事之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用农产品是百姓每天都需要的生活必需品,直接关系到百姓身体健康。保证食品安全首先要保证食用农产品安全。但由于食用农产品是快速消费品,一般当天购买,当天消费,很难事后追查,因此常规的监督抽检等监管手段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显得滞后。所以通常选择快速检测这一行之有效的办法。

2020年、2021年,东营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把建设食品安全快检体系列为全市民生实事之一。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运用快速检测手段对问题食品进行筛查,及时发现风险和隐患,为增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快速检测办法在执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在快检机构及人员、抽样检测过程、快检设备(试剂)维护管理、检测结果运用、后续核查处置等方面存在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快速检测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检测结果中假阴性、假阳性的比例较高,给后续监管工作带来了困扰。因此,有必要结合东营市实际,制定出台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的管理办法,从而进一步规范快速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每周一、三上午提供“你送我检”快检便民服务

《东营市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结合辖区食用农产品监管实际,组织实施快速检测工作,合理确定快速检测抽样数量和频次,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快速检测抽检计划。节假日或发生食用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当增加抽样品种及数量。快速检测抽样应当具有随机性和代表性,主要抽查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4大类食用农产品。

《办法》还规定了政府投资设立的快速检测室(点)应当在每周一、三上午,为群众提供“你送我检”快检便民服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现场解答消费咨询,并适时发布消费提示信息。

《办法》还对检测、复测、申请复检等时间有了明确规定。快速检测室(点)应当在抽样后30分钟内完成检测工作。对检测合格的准予入市销售或加工使用,并及时公示抽检信息。对快速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当立即通知被抽查人暂缓销售或使用,并组织复测,复测应当在20分钟内完成。复测结果仍不合格的,应当立即通报属地市场监管所、市场开办者开展后续核查处置。市场监管所应当在收到快速检测不合格结果报告后30分钟内到现场开展核查处置。

被抽查人对复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测结果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收到复检申请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应当在1小时内组织法定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复检应当按规定抽取同批次样品。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涉及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此外,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后续处置中,发现超出其管辖范围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部门。其中,属于本市其他县区(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管辖的,应当在2小时内进行通报。(徐文君 姜广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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