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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婴幼儿乳粉消费警示

2019-06-12 22:08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新闻中心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就如何读懂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发布消费提示。提示提醒家长,选购婴幼儿配方乳粉要读懂乳粉标签,看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产品贮存条件。

标签内容包括必须标注内容、可选择标注内容和不得涉及的内容三部分。标签必须标注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营养成分表、注册号、食用方法、适宜人群信息和食品属性。标签可选择标注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功能声称,以及用于产品追溯、提醒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等信息。此外,标签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作用;不得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或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原料来源不得标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

要重点看产品名称中的通用名称,一般按适用月龄分为婴儿配方乳(奶)粉、较大婴儿配方乳(奶)粉、幼儿配方乳(奶)三类。此外,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重点关注的信息,标签上应标明产品贮存条件,有的还会注明开封后的贮存条件。应选择保质期内产品,并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配料表按加入量递减顺序列出了使用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提示提醒家长,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给特殊医学状况宝宝食用。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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