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蓬莱市冠宇粮油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作出处罚。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弓少星 张继明)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举报,反映蓬莱市冠宇粮油有限公司销售没有商标、没有生产日期、没有合格证的五得利面粉。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市冠宇粮油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在其仓库发现标注“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见合格证”,但无合格证的五得利小麦粉。经立案查明,蓬莱市冠宇粮油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冠宇粮油有限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据此调查事实,2021 年1月28日 , 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警告、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