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被抽检的842批次食品中,827批次合格,15批次不合格。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和2019年临沂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部分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鲜蛋等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酒类、冷冻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等加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计检验样品842批次,合格827批次,不合格15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包括韭菜、山药、生姜、明虾、沙琪玛、五香酱块等,不合格项目有铅、腐霉利、霉菌超标,检测出二氧化硫残、呋喃西林代谢物等。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措施依法查处,严查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立即组织核查处置。(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