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张继明)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市农安“利剑”行动成果,总结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近日,滨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就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开展了专项督查,对邹平市等5个县区的部分乡镇监管机构、农资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屠宰场等业态进行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生产记录不够完善、部分主体合格证台账不健全、监管巡查记录不全、定性检测过度集中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滨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朱晓云参加督导。
6月份以来,滨州市全面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启动了贯穿全年的“利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印发滨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广泛宣传法规,加强培训指导,加大检测频次,开展了“创建提升 创新增彩”为主题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月活动,在滨州市营造了更加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继续开展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创建,带动全市90%以上涉农乡镇监管机构达标。结合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市1900多家生产主体纳入合格证管理,累计开出合格证25万余张。加快“山东省一乡一业标准数据库”等农业标准规程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整个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5万份,针对果蔬、肉类、禽蛋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了监督抽查4150批次,组织看展各类培训477次,参训5300人次,查处了一批“瘦肉精”案件,保护了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稳步提升。
下一步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将以“利剑”行动为契机,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自律与行业管控的高压态势,重点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深挖根源,狠抓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以下简称“种植养殖者”)的安全用药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