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张继明 尹晓倩 惠晓丹)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超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12月16日,乐陵市市场监管局在前期开展大中型商超“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城区及各乡镇街道规模较大食品超市负责人开展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丽霞出席活动并讲话。乐陵市38家食品超市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丽霞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是为了增强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可以让食品超市切实感受到履行法律义务的庄严感,增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认同感,明确日常食品安全管理的方向感。食品超市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海报或通过店堂显示屏公示自我承诺内容;也可通过网站视频、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屏、电视、电台等形式和渠道加大自我承诺展示力度。
随后工作人员为参与活动业户现场解读《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食品销售者参与自我承诺活动,不断提升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和诚信水平。
乐陵市滨海恒发购物中心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严格食品安全自查、严控食品采购来源、严控食品销售过程、严格员工健康管理、严控场所环境卫生等六方面进行了郑重承诺。
现场38家食品销售单位签订《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并表示在履行食品安全自我承诺的同时,完善消费者服务体系,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在辖区内形成“监管+自律+共治”的良好格局。
超市负责人签订承诺书
目前,乐陵市共54家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下一步,乐陵市市场监管局将有序扩大公开承诺主体范围,推举亮点单位,树先评优,推动食品经营主体形成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