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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三举措提升食品安全共治能力

2020-10-12 10:10:02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张继明
摘要:枣庄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方位、多渠道、多部门开展联动整治和宣传活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形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张继明)枣庄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多方位开展科普宣传、多渠道征集意见、多部门联动整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基本形成,现代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多方位科普宣传提升群众参与率。组织食品安全“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给市民发放一封信、手机短信,广泛设立公益宣传牌、条幅、墙标、电子屏等4000余个(幅),发放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20000余份,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主流媒体开设“食安枣庄”专栏、“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专栏专版专页,开展全方位系列集中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公布典型案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群众参与率、知晓率、满意度。

多渠道征集意见提升治理针对性。通过枣庄日报、枣庄晚报、齐鲁晚报、枣庄新闻网、市场监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开展“透明工厂”体验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今年以来,共接收食品类投诉举报518起,处置回复率100%。积极回应民生关注热点,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产地环境治理、农业投入品管控、粮食质量安全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进口食品“国门守护”、“双安双创”等专项行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针对性,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多部门联动提升打击违法力度。从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150余名,进一步增加食品各环节存在问题发现率。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食品违法行为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坚持“处罚到人”,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从严处罚。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扎实推进“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今年1-8月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食品案件372起,涉案货值金额6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8万元,罚款776.7万元。其中,市局综合执法支队依法查处的一起饮料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案件,罚款30余万元,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个人处罚。公安机关侦办食品类刑事案件47起,涉案价值51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9人,移送起诉114人,捣毁窝点39处,打掉团伙44个。检察部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监督职能,共受理逮捕3件4人,批捕1人,受理起诉22件65人,起诉17件22人,有力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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