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张继明)为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有效斩断地下产业链,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严密监管和严厉查处市场销售的“一江、两湖、七河”(长江干流,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本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2021年6月30日。
行动期间,市市场监督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公安、农业等部门协同配合,瞄准四个方面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加强水产品加工经营的监管
加强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督促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采购、使用非法渔获物。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水产品销售者进行检查,严禁采购、销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对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加强食用水产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严禁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加强网络广告市场监管
重点监测电商平台售卖标称“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加强属地电商平台和经营主体的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加强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介广告监管,严密监测内容涉及禁售、禁用野生动物(制品)和禁用猎捕工具的广告,对野生动物交易广告开展专项监测,依法及时处理监测中发现违法广告线索。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严查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的来源、质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查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制品)、非法渔获物及水产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社会共治
发挥全国“12315”平台、“12345”热线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及龙头企业示范作用,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和公开倡议活动,倡导不买、不卖、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