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枣庄市薛城区政法委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教育、卫生、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利用一周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共检查食品单位107家,责令36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清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流动摊贩83户。
这次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旨在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点的经营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为确保这次综合治理行动扎实有效,区市场监管局制发了2019年薛城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区政法、市监、教育、公安、卫生、综合行政执法、各镇街负责人参加的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任务,明确目标、工作机制、责任分工,形成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
治理行动中,各部门联合实施检查,对校内食堂、配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及销售过期变质、“三无”、“五毛”等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行动中,督促校园周边食饮餐饮及食品经营者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开展对学校师生、社区群众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这次行动,共检查学校10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36家、学生小饭桌(托管)21家、食品摊点35个。检查发现,多数镇街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强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分别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开展了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及时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小饭桌(托管)纳入小餐饮监管范围, 实行食品留样备查制度,督促从业人员落实健康查体制度,持有效健康证件经营。被查学校能较好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管理机构,开展月度自查。学校食堂基本做到亮证经营且证照有效,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流程及过程控制总体上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校园周边绝大数餐饮店、学生小饭桌(托管)持证照经营,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这次治理行动发现了一些问题。学校方面存在食品留样不规范、餐饮具消毒和卫生保洁不够到位、落实食品原辅材料采购验证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够严格、环境设施未达到餐饮服务要求;实行集体配餐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职责不到位;部分学校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有脏乱现象; 有的学校在生活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控方面存在问题。校园周边食品摊位方面,大部分镇街尚未公布和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或指定路段、规定经营时段供摊贩经营,校园门口存在食品经营流动摊贩,食品店有店外经营现象;有的学校门前无“护学岗”指挥疏导交通,以护卫学生上下学时交通安全。校园周边超市、副食品店普遍存在未亮证照经营或亮证照不规范,进货票证不完善且管理混乱,存在店外经营、食品摊贩未办理《登记卡》、未在划定区域经营、销售“五毛”食品和过期食品问题。校外托管方面,大部分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地点不合理、配套设施不齐全、师资力量薄弱、管理不到位问题,存在食品、消防及治安等安全隐患。
治理行动后,有关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措施:一是学校要加强管理,落实校长主体责任,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二是改进方式,切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备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改进和完善相关程序和制度,务必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被查单位的整改,全力保障食品安全;镇街要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或指定经营路段,确定经营时段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各相关部门加强巡查排查,取缔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师生和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查处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食品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造知法守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