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到临清市对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开展督导检查,随机抽取了临清市2家基层医疗机构和2家药品零售单位,对有违规行为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如期提交整改报告。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曹可凡)根据聊城市局落实“四个最严”工作部署,近日,聊城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科及聊城市稽查大队组成督导组到临清市对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开展督导检查。临清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丙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齐观忠及药械化监管科和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配合督导检查。
督导组对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进行督导检查
据了解,此次督导检查随机抽取了临清市2家基层医疗机构和2家药品零售单位。重点检查了各单位的购进验收制度执行情况;药品的储存、陈列、温湿度记录情况;经营场所的监测和调节温、湿度设备配置情况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情况。
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供货商资质超过有效期、部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计算机验收系统中验收记录未标明验收结果等违规行为。执法人员要求有违规行为的单位限期整改,并如期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