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食品、药品、广告、特种设备等4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专项治理行动,整治突出问题,净化市场环境。
食品领域将重点围绕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等环节,在全市范围开展桶装饮用水、酒类产品、干海参、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围绕农村市场和集贸市场、食品摊点、猪肉及猪肉制品开展整治,落实食品摊点从业人员主体责任。开展学校(幼儿园、小饭桌)食堂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网络餐饮、小餐饮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排查各业态中每个关键环节和高风险区域的隐患风险。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药店、孕婴用品店等的检查力度。
药品领域将重点整治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品使用单位。重点整治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原料来源把关不严等行为。整治企业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等违法行为,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整治企业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等。
广告领域将针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医疗服务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问题突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互联网网购虚假广告的专项治理;对违法率、违法时长在全省2018年媒体单位违法排名中处于前6名的媒体单位,开展专项治理。严查广告监管缺乏预警机制和处置不及时问题、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以及协同监管、综合治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包括工业气瓶(含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两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充装等违法行为,整治电梯维保单位资源条件不能有效保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