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弓少星 曹可凡 张先加)近日,滨州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九场新闻发布会,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分管领导就市场监管部门如何保障市场安全有序运营、如何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逐步恢复消费市场等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加强消费市场秩序维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凝聚力量 众志成城 共克时艰——致全市“放心消费在滨州”创建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倡议书》,倡议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开展“以案释法”,重点解读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召回和《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法规制度;召开3市场监管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等。
截至3月25日,滨州市累计受理并办结投诉举报3182件,其中价格监管方面2128件、产品质量方面260件、服务质量方面794件,诉转案数量59件,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细化措施强化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了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涵盖保障个体工商户用工、物资运输、减免房屋租金、减免税费、豁免登记等17个方面。
在落实过程中,为积极推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滨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实行“一户一策”指导、“线上登记”形式,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24日,在滨州市“经营单位复工复业登记系统”备案的5759家餐饮经营单位已经恢复正常营业。
强化登记许可支持,提高审批效率
对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备案及相关行政许可“全程网办”审批,材料齐全合法的,当日办结,证照免费寄递。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证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1个月内办理。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可网上办理许可证延期。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还指导各县(市、区)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划定场所、延长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延长年报时间
该局对滨州市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含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和具备特种设备、充装单位生产许可证的个体户,均延长年报时间至2020年底。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管部门将暂不标记经营异常状态。
疫情期间,对不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轻微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采用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方式予以规范处置,原则上不立案、不罚款。截至3月24日,该市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