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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0-01-06 17:17 来源:水母网 编辑:孙兆娟
摘要:1月5日,山东烟台市对市民发布消费提醒,提醒市民在购物时注意产品标签标识、警惕保健食品陷阱、遇到问题举报投诉等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春节将至,保健食品市场迎来销售旺期,1月5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以帮助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介绍,市民在选择商品时,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的商家。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商场、超市、商店、专卖店。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选择具有正规运营资质、信用评价高的商家购买,购买时保留好交易记录和相关凭证。

查看产品的标签标识。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查看保质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产品相关标准是否明确、是否有保健食品标识和批准证书号;仔细阅读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标识中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和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产品有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和注意事项等,要选购适合自己或馈赠对象身体状况的保健食品,切勿盲目购买。

该人士提醒市民,要警惕保健食品销售陷阱。不要听信街头保健食品销售人员的宣传,也切勿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养生”“健康保健”“专家报告”等讲座或会议,更不要在这些场所购买所谓的“保健食品”。注意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用来治疗疾病,切勿把保健食品当做药品服用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病情。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如果买到“问题产品”,要注意保存相关物证,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高少帅 小东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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