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石巍)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17号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乳制品、饮料等3类12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2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食品情况如下:衡水市桃城区浩丰包子馄饨铺销售的油条,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417mg/kg,标准值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衡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河北八旗牧场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酸菌饮品, 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30CFU/mL,390CFU/mL,370CFU/mL;360CFU/mL,420CFU/mL。标准值为n=5,c=2,m=102,M=104CFU/mL。检验机构为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霸州市福缘桶装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 耗氧量(以O2计)检出值为4.9mg/L,标准值为≤2mg/L。检验机构为廊坊市食品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