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烟台市蓬莱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指挥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两家餐饮单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针对两家餐饮店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了处罚。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于帅春 韩玉斌)日前,烟台市蓬莱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指挥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张岳海鲜烧烤店、刘记烤鸭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违反《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单位食堂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
针对两家餐饮店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检查组严格按照《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要求用户高度重视,做好燃气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杜绝燃气事故发生。
下一步,蓬莱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指挥部将持续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全面消除用户端安全隐患,保障燃气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