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锚定彻底惩治系统性腐败目标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切实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意见》强调,要持续加大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惩治力度,对涉粮问题线索开展清底式“回头看”,应查尽查、一查到底;紧盯涉粮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入查办“影子股东”“影子公司”“国皮民骨”以及关联交易、套取资金、输送利益等案件,从严从重惩处,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重点围绕粮食收购、存储、轮换、销售等环节,严肃查处“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空进空出、压级压价、吃拿卡要,以及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高度重视办理挂牌督办的问题线索和案件,集中清理盘点,快查快结;适时向社会公开通报重大典型案例,让干部警醒、知止,形成严的氛围。要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将粮食购销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领域,统筹运用多种方式强化监督;强化纪检监察与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管、审计等专业化监督的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织密监督网络,形成工作合力。
《意见》提出,要持续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承担起粮食购销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督促发改、粮食和储备、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健全执法机构体系,充实监管力量,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检查力度,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实现政策性和经营性业务分开,强化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经常性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机制,补齐工作短板弱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