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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糕刺客”或将无所遁形

2022-07-06 11:15:05来源:韶关日报编辑:吕可意
摘要: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经营者不得实施的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包括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等。

  

近期,“雪糕刺客”屡上热搜,引发市民网友热议。网友纷纷表示“钱包伤不起”。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并于7月1日起施行。

为迎合消费者越来越多元化的消费需求,近年来,各大厂商推出不少新的雪糕品牌和新口味,价格有低有高,为消费者提供更大选择空间。近日,记者进行走访,市民张女士表示,因为雪糕的品种太多了,有些小商店集中标价,没有按摆放位置一一对应,但还没遇到不标价的情况。

随后,记者前往市区几家商超及雪糕批发专卖店了解情况,发现商品均做到明码标价,即使不在每个品牌、口味对应的位置上标明价格,但会对应雪糕品牌、口味将价格在店内显眼位置集中标明。而对于近期网络热议的“雪糕刺客”现象,店主纷纷表示,目前市场上高于10元的雪糕有不少,有的甚至几十元,加之消费者选购时往往只关注包装、口味,不大注意看价格标签,结账时才发现价格超过心理预期,才产生了“被刺”的感觉。“当然也不排除有部分经营者存在‘宰客’心理,做出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的行为,这就不应该了。”一位店主对记者说道。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已于7月1日起施行,明确经营者不得实施的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包括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

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挑选预包装食品时,除了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查看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保质期以及配料表等以外,还要注意了解商品价格,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未明码标价、有价格欺诈行为等情况,请及时有效存证,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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