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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条列入调味面制品管理 新增多项国标

2019-12-18 9:44来源:番禺日报编辑:郭逸凡
摘要:据国家发布的《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显示,辣条被列为调味面制品,并将执行统一的国家标准。辣条被归为调味面制品后,辣条产业将不被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两种防腐剂。

  

辣条一度受到“吃货们”的青睐,但辣条食品是否安全,辣条到底算什么食品,辣条中禁用哪些添加剂等等,却不是人人都了解的。现在答案来了,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辣条正式被划入“调味面制品”,自此持续了多年的辣条“南北之争”终于画上句号。

由于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辣条多年来一直执行各不相同的地方标准。比如,河南将辣条归入了调味面制食品,执行的是一套标准;而在湖南,辣条则被划入了挤压糕点类食品,执行的是另一套标准。因为分别属于不同的食品品类,辣条在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也有着不同的限制。

而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告,正式将“辣条”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公告还明确提出,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将辣条划入调味面制品后,也就意味着,辣条生产企业将不得再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这两种防腐剂。

此外,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甜蜜素,由于摄入过量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对于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为明显,因此甜蜜素的最大使用量限定为1.6(g/kg)。同时,考虑到人们的饮食健康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意倡导减盐减油减糖。

公告指出,生产企业要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相关要求,改进生产工艺,改善产品配方,制定食品企业标准,降低调味面制品中盐、脂肪、糖含量,提升产品营养健康水平。各地教育、卫生、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健康饮食习惯。此外,在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方面,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调味面制品企业的生产许可,加强生产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检查和产品抽样检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潘世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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