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一度受到“吃货们”的青睐,但辣条食品是否安全,辣条到底算什么食品,辣条中禁用哪些添加剂等等,却不是人人都了解的。现在答案来了,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辣条正式被划入“调味面制品”,自此持续了多年的辣条“南北之争”终于画上句号。
由于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辣条多年来一直执行各不相同的地方标准。比如,河南将辣条归入了调味面制食品,执行的是一套标准;而在湖南,辣条则被划入了挤压糕点类食品,执行的是另一套标准。因为分别属于不同的食品品类,辣条在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也有着不同的限制。
而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告,正式将“辣条”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公告还明确提出,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将辣条划入调味面制品后,也就意味着,辣条生产企业将不得再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这两种防腐剂。
此外,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甜蜜素,由于摄入过量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对于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为明显,因此甜蜜素的最大使用量限定为1.6(g/kg)。同时,考虑到人们的饮食健康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意倡导减盐减油减糖。
公告指出,生产企业要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相关要求,改进生产工艺,改善产品配方,制定食品企业标准,降低调味面制品中盐、脂肪、糖含量,提升产品营养健康水平。各地教育、卫生、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健康饮食习惯。此外,在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方面,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调味面制品企业的生产许可,加强生产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检查和产品抽样检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潘世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