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乙基麦芽酚对食品原有的香味具有调和、改善等效果,但大量食用会引起身体不适,严重时造成身体损伤,据相关规定在具有特殊香味的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中提到,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0号)中,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紫陵惠多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洛阳市嵩县馨香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芝麻香油,其中乙基麦芽酚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对食品中原有的香味调和、改善和增效具有显著效果,是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长期大量食用乙基麦芽酚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严重时会造成肝脏损伤、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食用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者为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在具有特殊香味的植物油脂中违规添加。
目前,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已经依法对嵩县馨香食品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660元,并处罚款75000元。(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