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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丹徒区:一场公开听证会搬到了“田间地头”

2022-04-18 12:55:45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吴秀梅
摘要:镇江丹徒区一场公开听证会搬到了“田间地头”,让村民零距离地感受到办案过程,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张峰 朱旭海)日前,一场特殊的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在镇江丹徒区宫南村的露天广场举办。丹徒区相关部门把听证会搬到了“田间地头”,邀请区人大代表、村干部及村民参与听证会,不仅让听证会更“接地气”,而且让村民零距离地感受到办案过程,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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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

这场特殊的听证会到底为什么召开呢?原来,近一段时间,丹徒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全区农资经营店时发现,部分农资经营店存在经营不规范问题,主要问题是:销售农药存在选择性实名登记,对散户不登记、销售台账记录不规范、未按规定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未建立废弃物防渗漏凹槽和消毒池、未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农药经营许可证等农资经营使用不规范问题,农药溯源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此外,调查还发现,部分田间地头存在废弃农资包装物随意丢弃、与其他垃圾混同处理情况,农村土壤、水源持续存在受污染风险,破坏农村人居环境,侵害了社会公众利益。

执法人员认为,根据《农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销售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当将农药经营许可证置于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并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建立采购、销售台账。”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投饵网箱养殖。”相关单位对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负有属地责任,应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农资经营店开展专项检查、宣传活动,同时,也要做好种田大户宣传工作。

听证会上,丹徒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现场下发了行政建议书,要求属地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农药在经营和使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督促经营者履主体责任,特别是针对农药废弃物的收集,要求加强宣传和引导,设立有偿回收点,让农户可以就近处理农药废弃物。

检察官向村民宣讲了《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表态,会加大监管、宣传力度。村民代表也结合自身感受发表意见,表示会更爱惜保护自己的居住环境。一场听证会,成功地办成了普法宣讲会,提升村民环保法治意识,也助力了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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