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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外卖网红食品专项抽检结果

2021-06-28 16:33:06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吴秀梅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网红热销食品和网络外卖餐饮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扬中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外卖网红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佩言  朱旭海)网上琳琅满目的网红食品,如今成为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追捧的目标,这些食品在提供方便快捷的同时,也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用餐选择,让大家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各种美味。然而,看不见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否能让消费者放心?这是个焦点话题。近期,为进一步加强网红热销食品和网络外卖餐饮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扬中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外卖网红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据悉,本次抽检共抽取样品150批次,重点单位为扬中全市范围内外卖食品和网红食品销量较高的餐饮店、超市、便利店等,重点品种为食品原辅料、餐饮自制食品、饮料、一次性餐饮具等。

经抽样检验,合格149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33 %,不合格品种是:黄豆芽(食用农产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是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

对上述抽检不合格品种,扬中市市场监管局已立即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排查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该局表示,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店和超市、便利店等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不合格指标的科普小贴士

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6-BA),主要用于抑制豆类生根,常用于蔬菜、水果的保鲜盒无根豆芽的培育。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6-BA)物质。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6-BA)可能是由于豆芽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违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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