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 戴正聪) 食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为了更好地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现在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广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包括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乃至公民个人,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的趋势。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食品安全监管还处于基础薄弱、法规不全、隐患较多、事故频发的阶段,社会共治体系本身也是一个多元、开放、动态的复杂系统。如何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这也是对我们的社会治理能力的一次考验。由此笔者认为,要发挥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需要强化“三个力”:监管公信力、社会创造力、公众聚合力。
首先是需要强化监管公信力。有效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政府职能部门恪尽职守是基础。只有监管主体自身履行好了监管职能,才能号召带领社会各界守护食品安全。为此,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好“三个责任”:一是“组织之责”,指导和支持建设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食品监管提供组织保障。二是“管理之责”,加大政策资金扶持,整合优化监管资源,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三是“考评之责”,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干部年度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考核体系中,发挥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及导向作用。
其次是需要强化社会创造力。社会组织是食品安全治理的重要力量,政府要积极引导其参与到食品安全治理中来。一是要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引导生产经营者恪守法规标准,强化自律行为。二是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行业培训体系,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法治化社会化食品安全队伍,激发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发挥社会信用体系作用,引导企业健全完善食品生产经营的过程控制体系、产品追溯体系、风险防范体系,督促企业真正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从源头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再次是需要强化公众聚合力。要发动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使公众参与成为监管部门的重要延伸。一是要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监管的渠道,通过组织专项行动、加强社会共治宣传等方式鼓励公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比如开展“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的食品安全四个“你我”活动,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建立“吹哨人”制度,即知情人士的爆料制度,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即给予举报人重奖。只有激活利益机制,运用市场规律,才能催生社会共治的新活力,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保障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强化社会共治理念,健全社会共治法制,完善社会共治举措,抓住社会共治关键,才能真正实现食品市场主体更加规范向好、公众食品消费更加安全方便、食品产业更加稳健发展的良性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