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响应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号召,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依法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210余吨,其中涉及食品、婴幼儿用品等。
4月23日,2021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集中统一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内蒙古自治区分会场销毁活动在包头举行,依法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210余吨。
本次行动由全国“双打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采取“1+15”模式,以湖北省咸宁市为主会场,北京、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山东、河南、广东、重庆等15个省区市相关城市设分会场,云上同步直播。
上午10时,主会场指挥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宣布:“2021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集中统一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现在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分会场销毁活动正式开始。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吕金华介绍,近年来,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侵权假冒违法案件1828件,办结 1783件,涉案金额3012.18万元,罚没金额1420.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件。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从3个方面重点发力: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饰箱包等重点商品,组织开展执法行动,严查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开展跨部门、跨区域打击侵权假冒行动,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形成整体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消费者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的意识,发动群众对制假售假现象积极进行举报。
本次依法销毁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主要有防疫物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婴幼儿用品、服装鞋帽、汽车配件、建材电器、机械设备以及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等。 (刘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