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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牛律师称将对泰国天丝提起侵犯名誉权诉讼

2020-11-22 10:01:03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李玥
摘要:红牛之争围绕“50年协议”较量,中国红牛谴责天丝混淆视听,并发布声明称,泰国天丝在2045年11月10日之前无权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刘延正)11月16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红牛”)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日,人民法院就中国红牛五十年内在中国境内享有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作出认定。两天后,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天丝”)发布了一则《天丝集团声明:强烈谴责严彬方利用合资公司发布不实声明混淆视听并从事不法经营》的声明,声称谴责中国红牛,“50年经营权”系子虚乌有。

在泰国天丝发声后,11月20日,中国红牛授权上海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段和段”)发布声明称,泰国天丝的声明违背基本的商业道德底线,无端对严彬先生进行恶意诽谤和人身攻击。据称,目前律师已取证完毕并将代表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及中国红牛向泰国天丝及相关人士提起侵犯名誉权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声明中,中国红牛重申:泰国天丝在2045年11月10日之前无权且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及同类饮料产品。

记者注意到,泰国天丝方面还声称,严彬曾通过捏造事实、有意欺骗的方式误导山东省某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作出错误的行为保全裁定,并立即利用该裁定有预谋地向广西、贵州、广东、新疆、山东等多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恶意投诉。

针对泰国天丝声明所称的“恶意投诉”等情况,中国红牛认为,10月29日裁定书一经作出“立即开始执行”,中国红牛有权利并且有义务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执行法院的裁定书,各地政府部门均有义务协助执行。严彬本人从未参与任何要求协助执行法院裁定的行动,更谈不上“预谋”“恶意投诉”“误导”政府机关。

截至目前,泰国天丝方面尚未就中国红牛授权律师发布的律师声明给出进一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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