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施行,这是厦门市首次对粮食安全保障进行立法。
厦门市围绕粮食安全加强地方立法,打出制度组合拳,多措并举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据悉,《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施行,这是厦门市首次对粮食安全保障进行立法。
在上周六的厦门日报社读者节现场,市发改委以《规定》普法为重点,举办了形式多样的科普及普法系列活动,生动地展现厦门市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素。
市发改委精心推出“普法课堂”,志愿者们向市民及粮食骨干企业、相关部门分发并宣讲《规定》。《规定》聚焦粮食安全保障全链条,包括总则、生产保障、储备保障、流通保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七章,共38条。粮食安全保障提升到立法层面后,各部门、各环节更有法可依。
《规定》提到,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超标粮食分类处理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此外,还将加强粮食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
“粮食安全保障立法,是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提升粮食安全治理效能的有效举措之一。”市发改委副主任张伟生告诉记者,通过立法有力保障了粮食生产、储备、流通、消费秩序,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压实粮食安全保障责任,全方位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沈彦彦 陈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