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山东省创设“齐鲁富民贷”农户小额信贷产品,为辖区范围内持续稳定经营的一般农户提供资金帮助,精准支持农户发展生产。
近日,山东省乡村振兴局、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设“齐鲁富民贷”农户小额信贷产品,并印发具体实施方案。该产品通过山东农担提供增信机制,农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一般农户发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用途,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从事专业化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最高300万元(含)。
据了解,“齐鲁富民贷”产品的支持对象为山东省范围内持续稳定经营的一般农户。借款人须符合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5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农业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正常的生产经营项目;由山东农担提供担保的,须通过山东担保大数据预审、担保审核,且贷款用途符合山东农担担保范围。业务办理流程为农户自愿申请、村委初步筛选、政府集中推荐、银行和农担调查审批、贷后管理、逾期代偿。
同时,坚持户借、户用、户还,贷款资金要精准用于借款人家庭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包括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发展等。贷款用途不得用于生活消费、购建房、理财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毛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