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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沙湾:公益诉讼让烘焙食品有了“身份证” 守护舌尖安全

2022-04-11 15:49:13来源:正义网编辑:郑添元
摘要:日前,沙湾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集中对辖区内超市商家和烘焙食品店进行检查,要求商家对售卖的商品定期进行自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走进辖区超市、烘焙食品店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通过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部分经营者存在不规范销售散装食品,或者在销售食品时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食品安全信息,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可能性,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也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官认为,明码标价及标注食品名称等事项,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的有效方式,是经营者在销售食品时必须遵循的基本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明码标价,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消费者利益、公共利益不容侵犯。为守护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存在的问题,该院第二检察部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消费者权益,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召开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会议,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集中对辖区内超市商家和烘焙食品店进行检查,现场整改,责令对店内散装食品张贴标签、限期办理健康证,对商家进行宣传教育,对售卖的商品定期进行自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共促消费公平”主题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引导全市经营户自觉守法经营,对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守护食品安全,共促消费公平。

截至目前,该院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店铺101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执法人员定期对商家食品进行复查、跟踪,有效地防范了食品安全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携手相关行政机关共同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全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沙湾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余传备说。(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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