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落实“禁塑令,近日,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黑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建成区商场、超市、外卖打包年底前禁止实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近日,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黑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底前,哈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哈市建成区的书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哈市建成区的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黑龙江省印发的此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严格落实超薄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废塑料进口相关禁限要求。
方案中规定,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全省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推动形成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全省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张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