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郭书民)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精心组织,细心谋划,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辖区内开展为期两个月冬季小作坊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市场监管人员现场检查
此次专项制整治要求食品小作坊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接受群众监督,食品小作坊应当有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并保持清洁卫生,具备与生产加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有相应的消毒通风、防腐防尘等设备设施。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经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的;生产加工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非法使用变质过期回收的原料加工生产的;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兽肉类及其制品;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后不能持续保持生产加工条件,环境脏乱差,设施设备、布艺布局等不符合要求;滥用或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食品小作坊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尚未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主动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申请办理,逾期未取得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