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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偃师市市场监管局的博“疫”行动

2020-01-31 21:54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周瑞明
摘要:1月21日全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之后,偃师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按照一级响应,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取消休假,履行疫情防控应急制度,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夜以继日投入到疫情防控监管工作中,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杨伟刚)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作为承担市场价格监管、野生动物及活禽市场监管等疫情防控任务的职能部门,偃师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甄宏乾书记高度重视,督促全系统执法监督人员全体在岗,坚守一线,做到领导监督检查不停步,以战时状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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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会议

自1月21日全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之后,偃师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按照一级响应,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取消休假,履行疫情防控应急制度,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夜以继日投入到疫情防控监管工作中,开展网吧、KTV、电影院、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关闭排查工作、卫生防疫督导工作、活禽交易场所关闭排查工作、野生动物线上线下交易排查工作、防疫用品价格监管工作。1月26日我局再次召开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各项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防疫用品(药品)价格及质量监管,安排部署餐饮场所停止聚餐行为督查工作、商超及药店卫生防疫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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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卫生防疫督查

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督促畜禽肉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要求所购畜禽肉必须有检疫合格证明。以禽肉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商场超市、肉食店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野生动物,从严从快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严格网络交易平台及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加大线上线下野生动物交易监测监管力度,禁止平台、餐饮服务单位交易、采购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活体动物。依照《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经营野味的特色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频次,督促规范经营,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禁止收购、饲养、宰杀、交易和加工来源不明、无有效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及野生动物,防控人群感染食源性、动物源性传染病风险。严格商品价格监管。坚持引导与检查相结合,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尤其是加强防控肺炎相关的医药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严查各种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醒告诫市场主体,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重处理。

截止1月31日,偃师市市场监管局在疫情防控期间检查、排查、督导各类经营户995户次,张贴各类宣传材料500多份,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4起。已调查处理25起,满意率为100%。其中有39起投诉为口罩价格超高,我们正在进行调查,拟立案处理。目前,全偃师市城乡市场秩序良好,物价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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