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里面张贴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有联系电话,我们买东西也放心了。”近日,在江苏省灌云县体育场东侧的自动食品售货机前,正在给小孙女买饮料的市民张大妈高兴地对前来进行“回头看”的灌云县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2019年9月,灌云县检察院检察官履职中发现,在该县体育场东侧、车管所大厅、伊甸园风景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众场所内摆放的18台自动食品售货机,均未在显著位置张贴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经营者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监管空白。
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进行监督,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安置的自动食品售货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规范自动食品售货机的服务行为。
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责令自动食品售货机的经营主体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通过培训和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对自动售货设备食品经营者和设置场所管理单位的宣传,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还将紧扣保护公益这一核心要义,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贡献更多检察力量。”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莉云表示。(张磊 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