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玉溪市提出了“两区一高地”的定位和建设“双百”城市目标,即建成区100平方公里,100万人口,切实提高水资源对玉溪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饮用水水源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玉溪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当前,玉溪市提出了“两区一高地”的定位和建设“双百”城市(建成区100平方公里,100万人口)目标,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强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切实提高水资源对玉溪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鉴于此,红塔区代表团歹雁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议案。据歹雁介绍,2019年以来,玉溪市纳入生态环境系统管理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53个,其中地市级2个、县级12个、乡镇级68个、农村其他饮用水水源地(点)71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饮用水水源面源污染严重,监管‘真空’,农村‘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情况。”歹雁说。
歹雁等11名代表建议,结合玉溪市实际,制定《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从理顺、规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保护制度、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依法进行保护,用法规的刚性约束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实现立良法促善治保发展。同时,建议在立法中统筹协调好经济、社会、区域、城乡发展,建立科学规范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机制。(李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