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付女士反映,她在青岛一连锁超市购买了一瓶果味饮料,喝完之后才发现产品已经过了保质期。更让她担心的是,自己怀孕6个多月,怕喝了过期饮料会影响婴儿健康。
△生产日期:2018.5.3
消费者喝完饮料后发现已过期一天
△付女士在5月4号中午拍摄的一段视频(截图)。
当天,付女士在市北区万科中心一家叫“芈客”的便利店里,花了7.6元购买了一瓶果味饮料,随后便去了附近的瑜伽馆。练完瑜伽后,付女士无意中发现饮料保质期有问题。
△市民付女士
喝过期饮料孕妇担心影响宝宝健康
付女士是一个怀孕6个多月的准妈妈。她说,喝了过期饮料,自己倒也没关系,担心的是肚子里的宝宝。可能由于心理压力过大,当天晚上,付女士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还经常犯恶心。
△市民付女士
发现饮料过期后,付女士与店家三次电话沟通,一次见面沟通,但是就赔偿事宜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消费者拒绝商家十倍赔偿
店家认为,最多给予付女士该商品价格10倍的赔偿,也就是76元。对此,付女士没有接受。随后,付女士再次拨通了该便利店负责人的电话。
便利店负责人:“目前来说我们还在讨论。(还是按照之前说的10倍或是500元这么赔偿吗?)我们想按照3到10倍补偿。”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对于消费者购买了过期食品后续赔偿问题,《食品安全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律师表示,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果消费者食用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进行赔偿损失,损失包括物质损失,也包括给孕妇儿童带来的身体上的伤害。
△赵发香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