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月20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食品流通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标注的贮存条件存放食品,并加强对冷藏冷冻设备温度的监测和记录,散装食品要切实加强卫生防护,防止交叉污染。
1月20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流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提示,提醒广大经营者,为进一步强化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食品经营场所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经营环境、场所、设施、用具清洁卫生,疫情防控期间不要组织易造成人员聚集的各种促销活动;要严格落实亮证经营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销售台账记录制度,进销的食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严格防控,杜绝污染;要严格落实定期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食品的储存陈列进行全面规范,对存货进行排查,排查有无过期、因储存不当存在安全隐患或来源不明的食品。
同时,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食品流通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标注的贮存条件存放食品,并加强对冷藏冷冻设备温度的监测和记录,散装食品要切实加强卫生防护,防止交叉污染。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最好预先装袋称重计价进行销售;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新招员工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南江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