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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取消单位年会 家庭聚餐不超10人

2021-01-11 10:34:36来源:钱江晚报编辑:杨庭聿
摘要: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2021年1号文件:《关于加强2021年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取消单位年会、团拜、联欢、集体慰问等活动,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近日,记者从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该办印发2021年1号文件:《关于加强2021年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深化“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工作机制,筑牢人物并防、监测预警、集中管控、医疗救治、疫苗接种、健康宣教“六道防线”,确保冷链物防闭环管理,确保不出现聚集性疫情,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确保疫情风险点不发生失管漏管,力争不发生本土新增病例。

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环节,《通知》明确了重点任务。

入境人员严格落实“14+7+7”管控措施

对入境人员,《通知》要求严格落实“14+7+7”管控措施。

对所有入境人员,在集中隔离初始进行1次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同时,对日常健康监测期满的入境人员共同生活者也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杭人员,要求提供7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阴性证明和信息的,到杭后立即引导其到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

2021年2月5日前,完成重点人群疫苗接种任务。

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聚集性祈福活动

《通知》要求,交通场站、机场口岸、大型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图书馆、影剧院、酒店宾馆、餐饮饭店等公共场所,以及养老院、福利院、培训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规定。

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运动场馆等人员聚集性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容纳规模的60%。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所有宗教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

稳妥有序组织在校学生放假离校和节后返校,进一步细化师生健康跟踪管理。

加强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探视、陪护等全过程管理。全面排查整改隔离点风险隐患,加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管理,建立健全远程可视化监控系统,实现隔离场所内及周边区域监控全覆盖。

家庭聚会聚餐要控制在10人以下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及高风险非冷链物品管控,坚持“人物并防”,确保不发生“物传人”事件。

引导春节期间人员减少流动。原则上不出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各地要引导市民群众春节期间不扎堆、少流动,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探亲访友和观光旅游。

严格控制人员聚集。50人以上集聚性会议活动需制定防控方案。取消单位年会、团拜、联欢、集体慰问等活动。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倡导红白喜事从简,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鼓励、倡导外来务工人员在杭过年,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举措,切实做好管理和服务保障,让外来员工安心过节、舒心过年。

坚决打击网络造谣传谣

《通知》还明确,要坚决打击网络造谣传谣、泄露个人隐私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普通市民要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过一个热闹祥和的春节。

切实压实“四方责任”

《通知》同时明确了各方责任,要求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等“四方责任”。

比如社会单位要做到“五有一网格”,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以及实施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开展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等工作。

倡导广大市民群众要强化防护意识,自觉养成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少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主动向社区(村)报告相关情况,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及核酸检测等工作。(何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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